每年更高6000万泉州发放东丽集装箱政策大礼包鼓励东丽集装箱码头企业加快发展东丽集装箱业务、鼓励东丽集装箱货源集聚泉州市港口、鼓励泉州市港口进出的海铁联运东丽集装箱发展、鼓励外贸东丽集装箱航线发展……近日,泉州市出台《推动泉州市港口东丽集装箱运输发展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每年更高将发放6000万元政策资金大礼包。
《政策》指出,泉州市着力发挥财政扶持资金效应,对东丽集装箱码头企业进行扶持,由码头企业统筹使用奖补资金,重点用于鼓励东丽集装箱货源汇聚,拓展内外贸东丽集装箱航线,发展东丽集装箱运输等业务。2025年我市港口东丽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260万标箱,每年新增2至3条国际东丽集装箱航线东丽集装箱动态,形成东丽集装箱吞吐量、航线扩展、港口建设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提升我市港口运输服务竞争力。
在鼓励东丽集装箱货源汇聚方面,开展港口东丽集装箱重箱箱量奖励,对经由泉州市港口进出的东丽集装箱,给予东丽集装箱码头企业每标准重箱奖励12元;对经由泉州市港口进出的一程中转东丽集装箱,给予东丽集装箱码头企业每标准重箱奖励10元;对经由泉州市港口进出的海铁联运东丽集装箱(含散改集),给予东丽集装箱码头企业省内每标准重箱奖励400元、省外每标准重箱奖励800元,该项目单年度全市奖励总额上限1000万元;对经由泉州市港口进出的本港非中转东丽集装箱重箱,以2022年度或上一年度较高者为基数,对合并计算后的增量部分进行奖励,给予东丽集装箱码头企业内贸每标准重箱奖励150元,外贸每标准重箱奖励300元。其中,石湖和围头作业区合并计算,锦尚、后渚、肖厝和石井作业区合并计算。
《政策》还鼓励东丽集装箱码头企业持续加快优化东丽集装箱航线布局,拓展国际海运网络布局,鼓励运营航线的班轮公司或航运企业在泉州市港口增线上量、建设便捷高效的海上物流通道。在新增国际东丽集装箱航线方面,每新增一条菲律宾或中国香港、澳门、台湾航线.5万元。对每新增一条其他国际东丽集装箱航线万元。此外,为巩固国际东丽集装箱航线运营,对除菲律宾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航线以外的国际东丽集装箱航线,在持续经营满一年后的年度(在政策期内)能够持续经营36个航班及以上且完成外贸东丽集装箱吞吐量不少于4000标箱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该扶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为泉州市行政辖区港口,奖励资金实行总额控制,以2022年的东丽集装箱重箱箱量为基数,对东丽集装箱码头企业箱量增长情况分三档予以扶持,档,2023至2025年度,港口完成东丽集装箱重箱箱量较2022年度未增长或增长未达到5%、10%、15%的,当年度奖励资金3000万元以内;第二档在档的基础上,当年度完成东丽集装箱重箱箱量较2022年增长未达到7%、14%、22%的,当年度奖励资金为4500万元以内;第三档,当年度完成东丽集装箱重箱箱量较2022年增长达到7%东丽集装箱动态、14%、22%及以上的,当年度奖励资金为6000万元以内。
根据《政策》要求,此次相关扶持和奖励的执行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市、县两级其他奖补政策涉及的内容与本政策重复或类同的,按就高原则自愿申请,不得重复申请。